退款政策
若顧客主動取消活動,依據中華民國交通部觀光局國外旅行定型化契約第十三條 (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),將扣除行政規費後退款
- 出發日前 41 天前提出取消,退還行程總費用 95%。
- 出發日前 31 天至 40 天前提出取消,退還行程總費用 90%。
- 出發日前 21 天至 30 天前提出取消,退還行程總費用 60%。
- 出發日前 20 天至 14 天前提出取消,退還行程總費用 50%。
- 出發日前 13 天至 1 天前提出取消,退還行程總費用 1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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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發日當天提出取消,或行程途中取消,費用恕不退還。
*因國外與本地飯店郵輪退款政策與台灣不同,訂購前請務必詳閱各行程中之注意事項
線上活動或行程
線上產品報名付款後,體驗費用恕不退還。
不可抗拒因素之取消說明
- 行程出發日遭遇不可抗力因素: 遇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、陸上颱風警報,導致班機取消則行程出發日期消。請私訊官方社群討論延期/退款事宜。
- 行程中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取消: 若在行程中遭遇不可抗力取消行程或活動,導致行程中斷,則需扣除相關衍生的車資、保險、裝備租借或其他費用後,退還剩餘費用。
退款說明
退款通常會於 5 至 15 個工作天退還至您用於付款的銀行帳戶。若於時限內未收到退款,請發送郵件至客服信箱 ,由專人為您處理。